走生态立县之路 创建优良的生态发展环境
——铜鼓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典型材料

    铜鼓县位于江西省的西北边陲,修河上游,依湘傍鄂,总面积1547.69平方公里,人口13.1万。近年来,铜鼓县委县政府自觉践行科学的发展观,坚持经济与环保齐飞的发展方针,做到“既要金山银山,更要绿水青山”,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,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立县之路,形成了优良的生态发展环境。境内地表水、地下水水质均达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》(GB3838-2002)中Ⅲ类水质标准,饮用水源达标率100%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,空气质量保持在Ⅰ、Ⅱ级水平。森林覆盖率达86.4%,居全省之冠,被国家林业局授予“生态林业县”称号。森林资源丰富,种类繁多,生长茂盛,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厘米5.5万个单位,被誉为“天然氧吧”。
    一、加强领导,长远规划,夯实生态县建设基础
    一是加强领导,适时提出了“全面深化生态立县发展战略,精心打造‘赣西北休闲中心’,加快推进现代化生态县建设”的总体工作思路,把生态县建设作为统领全县经济、社会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总抓手,举全县之力,千方百计,整体推进,使生态县建设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心声和自觉行动。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、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,专门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,全面负责生态县建设的日常组织、协调工作。各乡镇、县级机关有关部门也成立了工作小组。形成了一个县、乡、村分级管理、部门相互配合、上下联动的健全工作机制。
    二是周密部署。县委、县政府制定了《铜鼓生态县建设实施意见》、《铜鼓生态乡镇、生态村建设实施办法》、《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,对生态县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每年县财政在预算中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县建设,各乡镇也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用于生态乡镇、生态村建设,为生态县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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