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生态立县 创建生态家园
——万安县申报十佳绿色生态县侧记
近年来,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牢固树立并强力实施“生态立县”战略,不断创新环保工作机制,强化工作举措,突出工作实效,全县环保工作和绿色生态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我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于二级标准,监测断面的水质达到国家Ⅱ类以上标准,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%。2004年,万安县环保局独立代表县政府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后,连续三年获得市先进单位:2004年度获得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;2005年度获得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、市环境监察先进单位和市工业园管理先进单位;2006年度获得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、市环境执法年活动先进单位、县政府杨丹县长获省政府表彰的全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。
万安县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,大力推进“碧水蓝天”工程,全县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,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水平。
一是生态立县战略进一步明确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,高度重视以环境保护和建设谋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“十五”期间就明确提出了“生态立县”的发展战略,在全县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中又提出了建设“生态优美”新万安的工作构想。2006年,组织编写了万安县环境保护“十一五”规划,具体明确了“十一五”期间的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、步骤及实施办法。在实际工作中,注意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,使“生态立县”的理念不仅深入头脑之中,而且落实到行动上。